宜家鱼 发表于 2022-8-11 21:38:20

机械式机动车库净高要求-车库建筑设计规范

5.3  停车区域
5.3.1  全自动机动车库的停车设备可采用平面移动类、巷道堆垛类、垂直升降类、垂直循环类、水平循环类和多层循环类;复式机动车库的停车设备可采用升降横移类和简易升降类。
5.3.2  机械式机动车库停车位的最小外廓尺寸应符合表5.3.2的规定。

5.3.3  复式机动车库停车区域的净高应根据各类停车设备的尺寸确定。升降横移类停车设备高度尺寸应符合表5.3.3 的规定。

条文说明:
5.3  停车区域
5.3.1  机械式停车设备已经发生较大的变化,本条所列类型为最新且实际应用的八种机械停车设备,与现行国家标准《机械式停车设备参数》GB/T 26559保持一致。八种主要机械式停车设备的运行方式参见表4。

    各类停车设备单套存容量及单车最大进(出)时间可参考表5的规定。

5.3.2  表5.3.2 为机械停车设备停车位的最小尺寸,与表5.1.3对应使用。对升降横移停车设备来讲一般用成套定型设备,参见表6:


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JGJ100-2015
http://www.jianbiaoku.com/webarbs/book/74545/1790375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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