胖胖的姐姐 发表于 2021-9-17 15:23:53

支管喷头数,轻危险级、中危险级场所不应超过8只 [课程编码2018]

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084-2017
http://www.jianbiaoku.com/webarbs/book/373/3199376.shtml


原文:8.0.8  配水管两侧每根配水支管控制的标准流量洒水喷头数量,轻危险级、中危险级场所不应超过8只,同时在吊顶上下设置喷头的配水支管,上下侧均不应超过8只。严重危险级及仓库危险级场所均不应超过6只。


条文说明:


8.0.8、8.0.9  这两条是对原条文的修改和补充。    控制配水管道上设置的喷头数以及限制各种直径管道控制的喷头数,目的是为了控制配水支管的长度,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和尽量均衡系统管道的水力性能,避免水头损失过大,国外标准也有类似规定(表9)。需要说明的是,这两条仅适用于标准流量洒水喷头,当采用其他类型喷头时,管道的直径仍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。表9  国外标准中管道估算汇总表


规范附录:
附录A  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分类
表A  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分类    注:表中的A组、B组塑料橡胶的分类见本规范附录B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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